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政策。制定发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提高省级和地市级综合产权公共服务机构覆盖率。整合资源,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业务受理窗口等骨干机构拓宽服务职能,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新建一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工作,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编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加强业务指导,推广应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数据规范》《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利用指引》《TISC服务能力提升指南》《TISC服务产品和服务指引》,打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系统,保障知识产权数据要素自由流动。(公共服务司负责)
知识产权的类别包括商标秘密、版权、专利、商标、商号、原产地名称、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植物新物种权、工业设计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用到的主要是商标、专利、版权、商号、不正当竞争等,这些都属于无形资产的范畴,但是又明显具有价值而需要法律认可的权利。无形资产也是资产,并且“变现”的途径有很多种:交易、质押和融资等。
无论是商标、专利、还是版权,其本质上都一样,都是智力劳动的无形财产权。
发明专利申请以往我们说也好,行业也好,都是某一个垂直领域,但是知识产权的概念却是任何行业都有涉及,就好像“互联网+”、“共享经济”这样的概念,并不是指某一特定行业,而是所有行业与之相结合开发的产物。而知识产权更像是一场科学与文学的“集结号”,如果说科技是生产力,文学是教化娱乐众生的民族,而知识产权,恰恰把这两个领域都涵盖了。
无形性的知识产权的无形性是指,其客体既不是人身或人格,也不是外界的有体物或无体物,而是人的无形性的智力成果。需要把知识产权的客体与载体区别开来,知识产权的载体是有形的,譬如作品、产品等,而知识产权的客体则是这些作品、产品等所体现出来的权利人的思想,因而是无形的。
复合性的知识产权的复合性是指,其内容既包括人身权利又包括财产权利。所谓人身权利,又可以称为精神权利,是指权利与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所谓财产权利,又可以称为经济权利,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
您好,欢迎莅临联邦知识产权,欢迎咨询...
触屏版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