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政策。制定发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提高省级和地市级综合产权公共服务机构覆盖率。整合资源,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业务受理窗口等骨干机构拓宽服务职能,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新建一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工作,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编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加强业务指导,推广应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数据规范》《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利用指引》《TISC服务能力提升指南》《TISC服务产品和服务指引》,打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系统,保障知识产权数据要素自由流动。(公共服务司负责)
知识产权的类别包括商标秘密、版权、专利、商标、商号、原产地名称、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植物新物种权、工业设计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用到的主要是商标、专利、版权、商号、不正当竞争等,这些都属于无形资产的范畴,但是又明显具有价值而需要法律认可的权利。无形资产也是资产,并且“变现”的途径有很多种:交易、质押和融资等。
无论是商标、专利、还是版权,其本质上都一样,都是智力劳动的无形财产权。
欧盟专利申请以往我们说也好,行业也好,都是某一个垂直领域,但是知识产权的概念却是任何行业都有涉及,就好像“互联网+”、“共享经济”这样的概念,并不是指某一特定行业,而是所有行业与之相结合开发的产物。而知识产权更像是一场科学与文学的“集结号”,如果说科技是生产力,文学是教化娱乐众生的民族,而知识产权,恰恰把这两个领域都涵盖了。
欧盟专利申请可向知识产权的行政部门寻求行政帮助,行政部门会利用行政手段为您维权;另外,您还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
对知识产权进行合理的布局,是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知识产权侵权问题的有效方法。这种合理的布局包括:了解主要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状况,在产品设计、投产上作相应规避,对于自主开发的新产品进行、多角度的申请专利保护等等。
如果说,知识产权的保护作用使得知识产权看起来像是一件坚固的“法律之盾”的话,那么当发挥知识产权的推动作用时,知识产权就看起来像是一把锐利的 “产业之矛”。
只有在商业竞争中发挥好了矛的攻击作用,才能更坚固盾的保护作用。我们可以简单算一笔账,任凭侵权行为的存在就等于放弃市场占有额,企业的同类产品如承认一个实力相当的竞争对手存在就等于失去半壁江山,更别说大规模存在竞争产品的情形;知识产权处理得当,还能给企业带来相当可观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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