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代理是指代理当事人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行为,立知识产权代理,主要包括国内外代理和商标代理,还包括版权登记代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代理等其他知识产权类别的代理行为。
业务范围代理的业务范围包括所有与相关的法律行为,主要包括:申请、无效、、战略布局、咨询等方面的业务内容。
复审
根据《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人对国家1知识产权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复审委1员会请求复审。国家1知识产权局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国家1知识产权局经过初步审查后,认为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申请不符合法的规定而予以驳回;另一种是国家1知识产权局经过实质审查后,认为发明申请不符合法的规定而予以驳回。
向复审委1员会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复审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复审请求人应当在复审委1员会指1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或者在对复审委1员会的复审通知书作出答复时,可以修改申请文件;但是,修改应当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修改的申请文件应当提交一式两份。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宗旨为中国各大中小型企业,独立发明人,提供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深圳代表处的成立是为了使发明人与美国知识权产权代理机构之间,能更方便、快捷地联络与接洽,是面向中国的一个窗口。
授权或驳回后相关事项介绍
办理权登记手续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经初步审查,发明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局将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以后,应当按照通知的要求在两个月之内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时,不必再提交任何文件,申请人只需按规定缴纳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印花1税和授予权当年的年费。授权当年按照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指明的年度缴纳相应费用。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权的权利。
驳回申请和请求复审
在审查程序中,申请人应审查员要求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或补正以后,局认为申请仍不符合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将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对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家1知识产权局复审委1员会请求复审。请求复审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复审的理由。为了支持复审理由或者消除申请文件中的缺陷,申请人在请求复审时,可以附具有关证明文件或资料,也可以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应当于消除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复审请求应当由全体申请人共同提出。复审请求还应当缴纳复审费。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1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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