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发明申请与外观申请程序上的主要区别
对于美国外观申请而言,很多关于发明申请的规定、条款均适用,例如法102、103款关于新颖性、非显而易见性的规定,法112款关于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细则1.56款对披露义务的规定等,但是作为外观申请,还是有其独特之处。下文中,笔者仅对发明申请与外观申请程序上的主要区别进行宏观的概述,使申请人能够对两种申请的不同之处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申请途径
发明申请,可以通过巴黎公约要求优先权的途径提交美国发明申请,直接提交美国发明申请,或通过PCT国际申请进入美国国家阶段;而外观申请,仅能通过巴黎公约途径提交外观申请或直接提交外观申请,不能通过PCT国际申请进入美国国家阶段。
优先权期限
根据巴黎公约,对于一件发明申请,优先权期限为1 年;
而对于一件外观申请,优先权期限仅为6 个月。
权利要求数量
发明申请,可以包含多项权利要求;
而外观申请,仅能包含一项权利要求。
临时申请相关规定
对于一件发明申请,可以提交临时申请,也可以提交正式申请,且一件正式的发明申请可以要求在先临时申请的优先权;
根据临时申请的相关规定,临时申请不能是外观申请。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宗旨为中国各大中小型企业,独立发明人,提供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深圳代表处的成立是为了使发明人与美国知识权产权代理机构之间,能更方便、快捷地联络与接洽,是面向中国的一个窗口。
国际公布
自优先权日起18个月满时,国际局将对国际申请进行国际公布,出版物有两种:
小册子和公报。公布形式为纸件和电子形式。
国际初步审查
国际初步审查程序不是自动进行的必须程序,而是当申请人提交了国际初步审查要求书并缴纳了相应的费用时才启动的程序。在该阶段,申请人可对其申请文件进行主动修改,也可能会收到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发出的书面意见,申请人可以陈述自己的观点或进行修改。在优先权日起28个月时,国际初步审查单位会制定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并传送给申请人和国际局。
中国国家1知识产权局作为国际初步审查单位的职能
? 单一性的审查
? 优先权审查
? 审查国际检索单位做出检索的发明部分;
? 提供关于新颖性、创造性、工业实用性的非约束性的意见。
国际初步审查单位
1.中国国家1知识产权局
2.澳大利亚局
3.奥地利局
4.欧洲局
5.日本局
6.韩国工业产权局
7.俄罗斯局
8.西班牙商标局
9.瑞典局
10.美国商标局
11.巴西知识产权局
12.加拿大知识产权局
13.芬兰商标局
14.北欧协作组织
外观设计概述
外观设计是权的客体,是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权的外观设计。它与发明 外观设计证书
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我国《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外观设计的范围
通常,可以构成外观设计的组合有:产品的形状;产品的图案;产品的形状和图案;产品的形状和色彩;产品的图案和色彩;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
工业产品形状含义
工业产品外观形状是指对产品造型的设计,也就是指产品外部的点、线、面的移动、变化、组合而呈现的外表轮廓,即对产品的结构、外形等同时进行设计、制造的结果;
工业产品外观图案含义
工业产品外观图案是指由任何线条、文字、符号、色块的排列或组合而在产品的表面构成的图形。产品的外观图案应当是固定、可见的,而不应是时有时无的或者需要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看见。
工业产品色彩含义
工业产品的色彩是指用于产品上的颜色或者颜色的组合,制造该产品所用材料的本色不是外观设计的色彩。产品的色彩不能独立构成外观设计,除非产品色彩变化的本身已形成一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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