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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申请到公开-吉林发明专利申请-联邦知识产权代理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
  •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金中环商务大厦4202室(地铁会展中心站E出口)
  • 主营:美国专利,商标,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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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品牌:联邦知识产权
    • 供货总量:不限
    • 价格说明:议定
    • 包装说明:不限
    • 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
    • 交货说明:按订单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发明专利申请到公开-吉林发明专利申请-联邦知识产权代理:
    美国专利申请,美国商标注册,美国知识产权

    世界各地检索系统的正确进入方法

    加拿大

    加拿大知识产权局(CIPO)负责加拿大多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实施事务,其负责范围包括、商标、版权、工业设计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收录范围

    数据库收录了自1869年以来的文件,其中公众可以检索到1869年以来的发明名称、申请人和分类号等著录项目信息。此外,数据库可以提供1920年1月1日以来的图形文件,并且1975年以后的图形文件还包括文件首页和摘要。

    俄罗斯

    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商标局提供在线知识产权服务,公众可以通过网络对俄罗斯进行付费和免费两种形式的检索。

    入口方法

    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商标局知识产权服务主页(分为俄文和英文两种语言界面,页面内容不同。主页默认俄文页面,点击俄文主页左上角的“eng”标识,即可转为英文页面。

    收录范围

    俄罗斯知识产权检索系统分为付费和免费两种登录方式,两者数据库不同。付费方式可以访问的数据库有:1924年开始的俄罗斯发明全文数据库、俄罗斯实用新型全文数据库、俄罗斯工业设计数据库和俄罗斯商标数据库。免费方式可以访问俄罗斯发明文摘数据库、俄罗斯实用新型文摘数据库、俄罗斯集成电路数据库。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宗旨为中国各大中小型企业,独立发明人,提供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深圳代表处的成立是为了使发明人与美国知识权产权代理机构之间,能更方便、快捷地联络与接洽,是面向中国的一个窗口。










    美国发明

    美国发明

    申请阶段及提交实审

    律师费和规费:RMB5100元(以个人、微实体申请的规费)

    其中:代理费:RMB47512元、规费:USD400元(申请费:USD70元、检索费:USD150元、

    实审费:USD180元)

    服务项目:

    ○ 撰写申请文件(依据甲方提供的中文说明书及权利要求、说明书图片按照美国商标局的标准格式撰写);

    ○ 申请书格式和权利要求的调整

    ○ 办理权利转让手续;

    ○ 基本申请手续;

    ○ 通知临时申请号;

    ○ 转发官1方正式受理通知书;

    ○ 转发和递交IDS(Information Disclosure Statement)表格;

    ○ 转发官1方审查意见书

    ○ 申请阶段的电话、传真包括邮寄等一切杂费;

    ○ 对官1方审查意见的答辩及案件后审定书的转交。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宗旨为中国各大中小型企业,独立发明人,提供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深圳代表处的成立是为了使发明人与美国知识权产权代理机构之间,能更方便、快捷地联络与接洽,是面向中国的一个窗口。





    无效


    权经国1务院行政部门授予并公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该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可以请求国1务院复审委1员会宣告该公告的无效。

    权的无效宣告由复审委1员会作出并由国1务院行政部门登记并公告。

    申请人向国1务院复审委1员会提出权的无效宣告,应递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据一式二份,申请书应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的发明创造有下列情况之一:

    (1)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外观设计与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相同和相近似,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的;

    (2)未按照规定充分公开技术方案或撰写说明书及权利要求书的;

    (3)修改超过原申请文件的表围的;

    (4)不符合法规定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定义的;

    (5)违反国家法律和公共利益或妨害社会公德,或者属于法规定的不授予权的范围的;

    (6)属于重复授权的情况的。

    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权无效宣告请示,申请复审委1员会受理后,申请人从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还可以补充﹑修改﹑增加证据,在规定的一个月期间外提供新的证据或对原提供的证据作修改﹑补充的,申请复审委1员会可不予考虑。

    复审与无效宣告

    我国法规定,发明创造必须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公知技术是不能获得权的。实质审查中,由于具体技术的复杂性和文献检索的局限性,难免会有个别不具备条件的申请被授予了权。为此,法规定了宣告无效的程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某项权的授予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向国家1知识产权局复审委1员会提交证据,对该项进行复审,进而宣告该权无效。

    与抵触申请有关的无效宣告请求

    抵触申请相关的无效宣告请求,对于公知公用的证据,应包括三个要素:

    公开的日期是在该申请日之前;

    公开的内容为该的主题或者实质性内容相同(如技术领域、发明目的、技术方案、预期效果等相同);

    所做的公开能被公众得知。

    也就是说何地、何时、何人、以何方式公开了何物或何方法。


商盟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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