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的介绍
一、发明 :
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1.发明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是指运用自然规律解决人类生产、生活中某一特定技术问题的具体构思,是利用自然规律、自然力使之产生一定效果的方案。技术方案一般由若干技术特征组成。例如产品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零件、部件、材料、器具、设备、装置的形状、结构、成分、尺寸等等;方法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工艺、步骤、过程,所涉及的时间、温度、压力以及所采用的设备和工具等等。各个技术特征之间的相互关系也是技术特征。
2.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
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做出的发明。
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方法、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做出的发明。
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绝大多数发明都是对现有技术的改进,例如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选择等,只要这些组合或选择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就是可以获得保护的发明。
二、实用新型
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与发明的相同之处在于,实用新型也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而不能是抽象的概念或者理论表述。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一,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例如生产方法、试验方法、处理方法和应用方法等,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如药品、化学物质、水泥等;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
三、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PCT国际申请
PCT的基本流程
1. 提交一份国内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在先申请);
2. 在该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起12个月内,向国家1知识产权局PCT受理处提交引用该在先申请作为优先权的PCT国际申请;
3. 在该PCT国际申请提交后约4个月后,收到国际检索报告;该国际检索报告会针对本案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出具初步意见;
4. 在该PCT国际申请提交后约6个月后,WIPO会对本案进行国际公布;
5. 自优先权日起22个月、或收到国际检索报告3个月内,可提出国际初审请求;
6. 在该国际初审请求提交后6个月,收到国际初审报告,报告会针对本案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出具初步审查意见;
7. 根据国际检索报告或国际初步审查报告,评估本案的授权前景;
8. 若授权前景较乐观,在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期满时办理进入需要获得的国家阶段手续,此后进入各国的国家申请阶段;若授权前景不乐观,放弃进入各国国家阶段
转让合同需要注意
可以转让,让与人和受让人应当就转让签订书面合同,律师建议签订转让合同,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转让应符合《法》的相关规定,转让人必须具有该的所有权,如果属企业所有,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如果向外国人(或向国外)转让,必须经国务1院批准,签订了转让合同,合同必须经局登记并公告后才生效,一旦转让合同生效,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到受让人。
二、受让人必须是为技术的推广、应用而获取,而不是为垄断技术而获取。
三、让与人要保证受让人获得技术知识,《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予从应当按照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交付实施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四、实施许可合同,只能在权的存续期内有效,权有效期届满或者在被宣告无效,权人不得与他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
五、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不得许可与让与人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并收取约定的费用。
六、权人在转让前已实施了发明创造,在转让合同成立后,应停止实施(有约定的按约定)该发明创造。
七、在转让合同成立前,权人与他人订立的实施许可合同或非转让合同,在转让合同成立后仍然有效,其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转移到转让合同的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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