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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国外专利申请-联邦知识产权-各种保护国外专利申请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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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专利申请,美国商标注册,美国知识产权

    美国新外观设计法规将于2015年5月13日生效 | USPTO

    美国商标局(USPTO)2月13日宣布,美国已经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交存了其「日内瓦公约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的批准证书。这标志着美国成为海牙联盟成员的过程的后一步。该条约将于2015年5月13日在美国生效。

    目前,如果美国申请人希望在多个辖区获得对工业设计的保护,则需要在希望获得工业设计权利的每个辖区单独提交申请。海牙协定在美国生效之时,美国申请人可以只向USPTO或WIPO提交一份国际外观设计申请,即可获得在多个经济体的保护。海牙体系的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提供了一个实用的解决方案,可以提交一个单一的国际申请在62个地区注册多达100个设计。

    「美国加入日内瓦公约海牙协定将为申请人提供机会,提高在全球经济中保护设计的效率和节约保护成本」USPTO副局长Michelle K. Lee说,「我们对加入海牙联盟和为海牙体系的不断扩大及完善做出贡献非常高兴」。

    海牙体系为申请人提高了获得工业外观设计的申请效率和节约了潜在成本。根据日内瓦公约的设想,美国将继续以美国外观设计的形式对外观设计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和授权,而不管申请是为了获得海牙公约保护还是作为一项美国外观设计申请。








    外观设计概述

      外观设计是权的客体,是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权的外观设计。它与发明  外观设计证书

    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我国《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外观设计的范围

      通常,可以构成外观设计的组合有:产品的形状;产品的图案;产品的形状和图案;产品的形状和色彩;产品的图案和色彩;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

    工业产品形状含义

      工业产品外观形状是指对产品造型的设计,也就是指产品外部的点、线、面的移动、变化、组合而呈现的外表轮廓,即对产品的结构、外形等同时进行设计、制造的结果;

    工业产品外观图案含义

      工业产品外观图案是指由任何线条、文字、符号、色块的排列或组合而在产品的表面构成的图形。产品的外观图案应当是固定、可见的,而不应是时有时无的或者需要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看见。

    工业产品色彩含义

      工业产品的色彩是指用于产品上的颜色或者颜色的组合,制造该产品所用材料的本色不是外观设计的色彩。产品的色彩不能独立构成外观设计,除非产品色彩变化的本身已形成一种图

    3.3 实用新型的法律地位

    根据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实用新型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第十一条的规定,实用新型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产品。第六十条的规定,未经权人许可,实施其,即其权。

    由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虽然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审查制度不同,但是在侵权法律保护方面是一视同仁的,并没有区分是发明还是实用新型,两者的法律地位是完全一样的。

    至于企业经常误解的在侵权保护时发明比实用新型的法律地位更高,原因并不在于两者在法律地位上的区别,而在于两者在权利稳定性的区别。由于实用新型没有实质审查,因此在侵权纠纷处理时,一般需要做实用新型权的评价报告,用来进一步确定其权利要求的稳定性。实用新型权的评价报告做出后,两者在侵权界定和法律保护上,并无任何区别。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宗旨为中国各大中小型企业,独立发明人,提供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深圳代表处的成立是为了使发明人与美国知识权产权代理机构之间,能更方便、快捷地联络与接洽,是面向中国的一个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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