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地检索系统的正确进入方法
中国香港
香港的保护的客体有标准、短期和外观设计。
香港知识产权署网站,向公众介绍有关知识产权的各种知识,可进行香港和注册外观设计的检索。
收录范围
香港知识产权署数据库中,收录了1997年6月27日后公布的说明书
中国
特别行政区现行的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是《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入口方法
通过国家1知识产权局网站链接进入。
收录范围
发明的收录数据包括特区已批给的发明和已经公开的发明注册申请数据。的内容数据主要为中文和葡萄牙语,具体视申请人/权利人提交的申请文件所使用的语言而定。实用和设计及新型的注册数据包括特区已批给的实用、设计及新型和已公开的实用、设计及新型申请数据,其内容主要为中文和葡萄牙语,具体视申请人/权利人提交的申请文件所使用的语言而定。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宗旨为中国各大中小型企业,独立发明人,提供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深圳代表处的成立是为了使发明人与美国知识权产权代理机构之间,能更方便、快捷地联络与接洽,是面向中国的一个窗口。
【走向海外】日本申请实务指引
✪ 申请类型转换
日本制度允许申请人在发明、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这三种申请之间转换申请的类型,且保留原申请日。只要保持申请内容的同一性即可进行申请类型的转换,在申请类型转换之后,原申请将被视为撤回。进行申请类型转换时,请求转换的主体必须是原申请人或原申请人的合法继承人,在原申请是共同申请的情况下,请求转换的必须是所有申请人。请求转换时,需要填写申请类型转换的请求书,并且重新提交新的申请文件。
✪ 订正审判制度
在日本,权授权登记注册之后,权人可以申请订正审判。但是,当权人收到无效审判请求书副本之日起到无效审判宣告确定日之间,权人不能单独申请订正审判而需通过订正请求来进行订正。订正审判在权消灭后也可以请求,但经过无效审判所有的权利要求都被无效后则不可以申请订正审判。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宗旨为中国各大中小型企业,独立发明人,提供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深圳代表处的成立是为了使发明人与美国知识权产权代理机构之间,能更方便、快捷地联络与接洽,是面向中国的一个窗口。
美国发明
美国发明
申请阶段及提交实审
律师费和规费:RMB5100元(以个人、微实体申请的规费)
其中:代理费:RMB47512元、规费:USD400元(申请费:USD70元、检索费:USD150元、
实审费:USD180元)
服务项目:
○ 撰写申请文件(依据甲方提供的中文说明书及权利要求、说明书图片按照美国商标局的标准格式撰写);
○ 申请书格式和权利要求的调整
○ 办理权利转让手续;
○ 基本申请手续;
○ 通知临时申请号;
○ 转发官1方正式受理通知书;
○ 转发和递交IDS(Information Disclosure Statement)表格;
○ 转发官1方审查意见书
○ 申请阶段的电话、传真包括邮寄等一切杂费;
○ 对官1方审查意见的答辩及案件后审定书的转交。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宗旨为中国各大中小型企业,独立发明人,提供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深圳代表处的成立是为了使发明人与美国知识权产权代理机构之间,能更方便、快捷地联络与接洽,是面向中国的一个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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