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海外】日本申请实务指引
✪ 申请类型转换
日本制度允许申请人在发明、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这三种申请之间转换申请的类型,且保留原申请日。只要保持申请内容的同一性即可进行申请类型的转换,在申请类型转换之后,原申请将被视为撤回。进行申请类型转换时,请求转换的主体必须是原申请人或原申请人的合法继承人,在原申请是共同申请的情况下,请求转换的必须是所有申请人。请求转换时,需要填写申请类型转换的请求书,并且重新提交新的申请文件。
✪ 订正审判制度
在日本,权授权登记注册之后,权人可以申请订正审判。但是,当权人收到无效审判请求书副本之日起到无效审判宣告确定日之间,权人不能单独申请订正审判而需通过订正请求来进行订正。订正审判在权消灭后也可以请求,但经过无效审判所有的权利要求都被无效后则不可以申请订正审判。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宗旨为中国各大中小型企业,独立发明人,提供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深圳代表处的成立是为了使发明人与美国知识权产权代理机构之间,能更方便、快捷地联络与接洽,是面向中国的一个窗口。
复审
根据《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人对国家1知识产权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复审委1员会请求复审。国家1知识产权局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国家1知识产权局经过初步审查后,认为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申请不符合法的规定而予以驳回;另一种是国家1知识产权局经过实质审查后,认为发明申请不符合法的规定而予以驳回。
向复审委1员会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复审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复审请求人应当在复审委1员会指1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或者在对复审委1员会的复审通知书作出答复时,可以修改申请文件;但是,修改应当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修改的申请文件应当提交一式两份。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宗旨为中国各大中小型企业,独立发明人,提供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深圳代表处的成立是为了使发明人与美国知识权产权代理机构之间,能更方便、快捷地联络与接洽,是面向中国的一个窗口。
关于美国知识产权的相关申请人可通过国家1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递交申请。然后依据相关法,发明申请的审批一般的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
一、关于申请前的查询美国联邦知识产权检索日本申请/代理(国际版)国际委托代理机构查询
二、关于申请文件的准备申请前需要准备一下材料:发明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适用时),摘要、摘要附图(适用时),各一式两份。
三、关于受理申请的部门申请人将申请文件面交到国家1知识产权局局的受理窗口或者分局专门受理申请。【诸如: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办事处】
四、办理申请1、办理申请2、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3、提交申请并排列申请文件4、对于申请文件纸张的要求5、申请的受理6、申请文件文字和书写的要求7、申请内容的单一性要求8、申请文件提交需要注意的事项9、受理通知书
五、费用1、缴费日期的确定 2、缴费注意事项 3、申请费的缴纳方式 4、申请费缴纳的时间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办事处宣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宗旨为中国各大中小型企业,独立发明人,提供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深圳代表处的成立是为了使发明人与美国知识权产权代理机构之间,能更方便、快捷地联络与接洽,是面向中国的一个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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