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美国337调查加强知识产权宏观政策研究。聚焦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等重大战略部署开展知识产权专题研究,形成一批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强的重大政策研究成果,更好为决策提供参考。加强国内外知识产权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研判,完善政策预研储备工作机制。(办公室负责)做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修订,加强对地方知识产权立法相关工作的指导,完成《专利审查指南》适应性修改。做好商标法进一步修改准备和地理标志法律制度论证,加快《商标代理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制修订。研究制定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开展专利特殊审查政策与机制综合性评估论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审查制度。加强对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知识产权相关条款研究。(条法司负责)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Property),又称为智慧财产权或智力成果权,是指人们对其创造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智力成果的范围非常广泛,既包括发明创造、文学艺术作品、商业标识,也包括软件、企业名称、商业秘密、新品种植物、域名等。
知识产权本质上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但二者的视角和范围不同。知识产权主要是从权利客体的属性———智力成果角度而言的,无形财产权主要是从权利客体的形态———非物质形态角度而言的。无形财产除了创造性智力成果外,还包括商品声誉、商业信誉、经营资格、知识经验等。
知识产权的特征:知识产权作为民事权利的一种,具有一般民事权利的特征,譬如私权性、法定性、性。但其作为一种独立的民事权利,又具有自身的特性。
针对美国337调查知识产权是指公民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方面或文化艺术方面,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这个定义包括三点意思:
(1)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有人称为精神的(智慧的)产出物。这种产出物(智力成果)也属于一种无形财产或无体财产,但是它与那种属于物理的产物的无体财产(如电气)、与那种属于权利的无形财产(如权、商标权)不同,它是人的智力活动(大脑的活动)的直接产物。这种智力成果又不仅是思想,而是思想的表现。但它又与思想的载体不同。
(2)权利主体对智力成果为独占的、排他的利用,在这一点,有似于物权中的所有权,所以过去将之归入财产权。
(3)权利人从知识产权取得的利益既有经济性质的,也有非经济性的。这两方面结合在一起,不可分。因此,知识产权既与人格权亲属权(其利益主要是非经济的)不同,也与财产权(其利益主要是经济的)不同。
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在我国称为著作权)一共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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