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
申请的目的就是希望国家把某项技术授予某个人或企业独有专享。而国家部门收到申请后,必须确认这个技术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同时确认在此之前没有他人获得了这一技术的权。
从申请人的角度来说,我们要让知识产权局知道:我们是谁?我们的技术内容是什么?我们要求保护哪些功能(设计)?然后等待国家的审查及相关信息反馈。
为了方便阁下理解,我们简言概述如下:
1、 贵我双方签署委托协议,贵方支付相应费用。
2、 提供申请人的身份文件、技术说明及图纸文件。
3、 我司着手撰写申请文件,并由贵方审核确认。
4、 正式递交申请,递交后约10个工作日,将收到申请《受理通知书》。
5、 国家审查通过后,将收到《授权缴费通知书》并缴纳领证费和税费用。
6、 缴费后约2个月,即可正式领取证书。
至此,申请工作正式完结。
权人,只需要每年按时向部门缴纳年费即可维持权利
申请所需的材料为:
1、申请人身份的证1件材料:
以公司名义申请的:
a.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
b. 发明人证1件的正反面复印件
以个人名义申请的:
申请人证1件的正反面复印件;
2、阐述技术的详细规范文档:
本文档由我司负责撰写;
申请人需提供技术交底信息或当面口述说明;
如有相关的图纸文件,亦应提供;
其他有关文件由我司提供处理
什么是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指的产品形状, 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对产品形状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对产品的三维形态的空间外形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凸轮形状、刀具形状作出的改进;也可以是对产品的二维形态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型材的断面形状的改进。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
实用新型指的产品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也可以是线路构造。机械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零部件的相对位置关系、联接关系和必要的机械配合关系等,线路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元器件之间的确定的连接关系。复合层可以认为是产品的构造,产品的渗碳层、氧化层等属于复合层结构。
实用新型与发明的区别:
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一,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
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对产品形状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对产品的三维形态的空间外形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凸轮形状、刀具形状作出的改进;也可以是对产品的二维形态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型材的断面形状的改进。
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也可以是线路构造。机械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零部件的相对位置关系、联接关系和必要的机械配合关系等,线路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元器件之间的确定的连接关系。
复合层可以认为是产品的构造,产品的渗碳层、氧化层等属于复合层结构。
实用新型的特点
一是实用新型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
二是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实用价值大。
三是在权审批上采取简化审批程序、缩短保护期限、降低收费标准办法加以保护。
申请相关事项介绍
2.申请应当提交哪些申请文件
(1)申请发明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提交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
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发明申请,说明书中应当包括该序列表,把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提交,并单独编写页码,同时还应提交符合国家1知识产权局局(以下简称局)规定的记载有该序列表的光盘或软盘。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在请求书中对遗传资源的来源予以说明,并填写遗传资源来源披露登记表,写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2)申请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
(3)申请外观设计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1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
3.申请文件使用统一制定的表格
申请文件应当使用局统一制定的表格。这些表格可以从国家1知识产权局网站下1载,或者在局受理大厅的咨询处索取或以信函方式索取(信函寄至:国家1知识产权局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发文处),也可以向各地的国家1知识产权局局代办处(以下简称局代办处)索取。一张表格只能用于一件申请。
申请文件的纸张质量应当相当于复印机用纸的质量。纸面不得有无用的文字、记号、框、线等。各种文件一律采用A4尺寸(210毫米×297毫米)的纸张。申请文件的纸张应当单面、纵向使用。文字应当自左向右排列,纸张左边和上边应当各留25毫米空白,右边和下边应当各留15毫米空白。
4.提交申请时如何排列申请文件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申请文件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排列: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含氨基酸或核苷酸序列表)、说明书附图。
外观设计申请文件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排列: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申请文件各部分都应当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写页码。
5.申请文件的文字和书写要求
申请文件各部分一律使用中文。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如没有统一中文译文,应当在中文译文后的括号内注明原文。申请文件都应当用宋体、仿宋体或楷体打字或印刷,字迹呈黑色,字高应当在3.5~4.5毫米之间,行距应当在2.5~3.5毫米之间。申请文件中有附图的,线条应当均匀清晰,不得涂改。不得使用工程蓝图作为附图。
6.证明文件
办理申请相关手续要附具证明文件的,各种证明文件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或者由当事人签署。各种证明文件应当是原件;证明文件是复印件的,应当经公证或者由出具证明文件的主管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原件在局备案确认的除外)。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题录译文。
7.签字或者盖章
向局提交的申请文件或者其他文件,应当按照规定签字或者盖章。其中未委托代理机构的申请,应当由申请人(或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办理直接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应当由全体权利人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了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代理机构盖章,必要时还应当由申请人(或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8.同日申请说明
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又申请发明的,应当在申请时分别说明。
9.申请内容的单一性要求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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