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申请
欧洲局(EPO)是根据欧洲公约,于1977年10月7日正式成立的一个政府间组织。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欧洲地区的审批工作。
欧洲局现有19个成员国,分别是:奥地利、比利时、丹麦、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列支敦士登、卢森堡、摩纳哥、荷兰、葡萄牙、瑞典、瑞士、西班牙、英国、塞浦路斯、芬兰。该局的4041名工作人员来自以上国家。该局的工作地点分布在德国的慕尼黑、荷兰的海牙、奥地利的维也纳以及德国的柏林四个城市。该局机构的主体部分及多数工作人员集中在慕尼黑和海牙,慕尼黑有1830人,海牙有1681人。
国际公布
自优先权日起18个月满时,国际局将对国际申请进行国际公布,出版物有两种:
小册子和公报。公布形式为纸件和电子形式。
国际初步审查
国际初步审查程序不是自动进行的必须程序,而是当申请人提交了国际初步审查要求书并缴纳了相应的费用时才启动的程序。在该阶段,申请人可对其申请文件进行主动修改,也可能会收到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发出的书面意见,申请人可以陈述自己的观点或进行修改。在优先权日起28个月时,国际初步审查单位会制定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并传送给申请人和国际局。
中国国家1知识产权局作为国际初步审查单位的职能
? 单一性的审查
? 优先权审查
? 审查国际检索单位做出检索的发明部分;
? 提供关于新颖性、创造性、工业实用性的非约束性的意见。
国际初步审查单位
1.中国国家1知识产权局
2.澳大利亚局
3.奥地利局
4.欧洲局
5.日本局
6.韩国工业产权局
7.俄罗斯局
8.西班牙商标局
9.瑞典局
10.美国商标局
11.巴西知识产权局
12.加拿大知识产权局
13.芬兰商标局
14.北欧协作组织
申请:
律师费和官费:RMB9000
☆ 文件撰写
☆ 申请书权利调整;
☆ 基本申请手续;
☆ 官1方信件转发;
审查
律师费和官费:RMB6000
☆ 审核申请递续;
☆ 官1方信件转发;
☆ 转发终审核结果。
授权:RMB1000
○ 转寄证书
■ 台湾发明保护期为20年,在一年开始缴纳维持费。。
维持年费
官费(美金)
律师费(美金)
-3年(每年)
84
100
第4-6年(每年)
167
100
第7-9年(每年)
300
100
0-20年(每年)
600
100
☆ 以上费用为顺利申请费用,如果需要答辩,费用根据答辩内容另行计算;
☆ 以上价格包含十项权利要求,两千字以内翻译费。
☆ 以上费用不含税。以上费用的汇率按照同期银行汇率计算。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宗旨为中国各大中小型企业,独立发明人,提供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深圳代表处的成立是为了使发明人与美国知识权产权代理机构之间,能更方便、快捷地联络与接洽,是面向中国的一个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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