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无效制度满足创新主体需要。73.0%的专利权人认为现行专利无效宣告制度能够满足创新主体需要。94.0%的专利权人认为专利无效宣告制度在行政纠错、侵权判定支撑、修改专利文件等方面发挥了作用,该比例比2019年提高了1.8个百分点。提升纠纷解决效率是无效制度首要作用。对于专利无效宣告制度的作用,专利权人认同“为侵权判定提供支撑,提升了纠纷的解决效率”的比例高,为63.1%。其中,遭遇过侵权的企业更加认同该作用,认同比例为72.9%,比未遭侵权企业高10.4个百分点。
美国外观专利申请针对该类申请进行从严打击、从严处置的相关措施:
①不予减缴专利费用;
②在公开渠道予以通报;
③在专利申请数量统计中扣除该类申请数量;
④取消取消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和优势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企业资格,以及中国专利奖申报、参评或获奖资格;
⑤不予资助或者奖励。已经资助或者奖励的,全部或者部分追还;
⑥同时对代理该类申请、严重扰乱专利工作秩序的专利代理机构,采取行业自律措施。
确定的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自我加压,推动改革走深走实。如,《通知》提出,2021年底前,实现值专利审查周期压缩至13.8个月,力争提前一年完成部署的审查周期压缩目标。同步压缩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后续业务用时,全流程压减知识产权申请确权周期。同时,针对知识产权转化利用效率较低的问题,提出开放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制和标准,落实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等举措。二是聚焦公众体验,着力满足差异化、多元化需求,进一步提升改革的针对性和精准性。例如,针对申请人对知识产权获权周期的不同需求,一方面提出建立完善商标注册绿色通道加快模式,优化专利优先审查机制,另一方面提出进一步优化专利依申请延迟审查机制,便利创新主体核心专利布局。简化专利、商标业务办理流程,大力推行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审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提升业务办理便利化程度。适应数字化发展新形势,大力推行专利、商标电子证书,加强对电商平台开展代理业务的规范和协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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