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申请加强知识产权宏观政策研究。聚焦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等重大战略部署开展知识产权专题研究,形成一批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强的重大政策研究成果,更好为决策提供参考。加强国内外知识产权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研判,完善政策预研储备工作机制。(办公室负责)做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修订,加强对地方知识产权立法相关工作的指导,完成《专利审查指南》适应性修改。做好商标法进一步修改准备和地理标志法律制度论证,加快《商标代理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制修订。研究制定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开展专利特殊审查政策与机制综合性评估论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审查制度。加强对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知识产权相关条款研究。(条法司负责)
发明专利申请根据我国《通则》第5章第3节第94 ~ 97条界定,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或版权)(第94条)、专利权(第95条)、商标权(第96条)、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第97条)。我国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分为工业产权和著作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禁止不正当竞争权。工业产权(Industry property)作为一种动产,有企业形态的产权涵义,但又是一种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具有知识形态的含义。工业(Industry)应作广义的理解,包括农业、工业、采掘业、商业等所有的产业部门。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性权,称为知识产权三大支柱。地理标志、传统知识、生物多样性等是近年兴起的知识产权相关内容。
发明专利申请知识产权是指公民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方面或文化艺术方面,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这个定义包括三点意思:
(1)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有人称为精神的(智慧的)产出物。这种产出物(智力成果)也属于一种无形财产或无体财产,但是它与那种属于物理的产物的无体财产(如电气)、与那种属于权利的无形财产(如权、商标权)不同,它是人的智力活动(大脑的活动)的直接产物。这种智力成果又不仅是思想,而是思想的表现。但它又与思想的载体不同。
(2)权利主体对智力成果为独占的、排他的利用,在这一点,有似于物权中的所有权,所以过去将之归入财产权。
(3)权利人从知识产权取得的利益既有经济性质的,也有非经济性的。这两方面结合在一起,不可分。因此,知识产权既与人格权亲属权(其利益主要是非经济的)不同,也与财产权(其利益主要是经济的)不同。
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在我国称为著作权)一共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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