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节不同阶段的专利收费标准可以影响专利权人的专利行为。针对专利申请费,43.9%的专利权人认为“适当提高专利申请阶段费用能够减少低质量专利申请数量”,比不认可的高14个百分点。针对专利年费,61.8%的专利权人认为“降低年费将降低专利布局成本,加剧专利丛林效应”,比不认可的高51.8个百分点。专利年费缴费频次可适当减少。57.9%的专利权人认为应该减少专利年费缴费频次,比认为无需调整的高35.6个百分点。专利权人认为减少缴费次数有利于降低专利年费过期风险、年费管理难度和代理费支出成本的比例均超过60%。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设计。坚持全国一盘棋,强化战略导向和规划,聚焦融合发展,加强横向协同和上下联动,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增强系统保护能力,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认清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提高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用改革创新的方法难题、化解风险,下大力气抓好具体落实工作,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源源不断激发知识产权内展动力。
加强知识产权指标统计监测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核心指标的统计监测、分析研判和信息反馈。扎实开展全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核算与发布工作。围绕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成效,优化完善并深入推进全国专利调查工作。加强对地方指标工作指导和统计支持。(战略规划司负责)启动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实施监测体系架构和监测指标设计工作,为建立强国战略纲要实施动态调整机制提供支撑。(联席办负责)健全地方知识产权指标统计监测体系。各地区要适应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要求,创新知识产权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对“十四五”期间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情况开展监测评估,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统计工作体系,按照国家局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统计数据。(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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