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物理学博士、复旦大学光学硕士
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武汉)有限公司部经理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中国区域主管,分析师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武汉代表处执行代表
2002年开始从事代理行业,具有代理师资格,知识产权 认证审核员资格。曾任职于上海商标事务所10余年,并担任其 北京分公司主管多年。长期从事申请、检索、布局、 风险预警、侵权分析及规避业务,并为企业提供知识产品
分析评议、知识产权非诉项目运作、及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服务。
承办过公司案件:微软公司、Intel公司、康宁公司、3M公司、松
下公司、华域汽车公司、中航商发公司等。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exclusive right)。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知识产权是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领域中,发明者、创造者等对自己的创造性劳动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其范围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及相关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传统知识、遗传资源以及民间文艺等。
针对美国337调查可向知识产权的行政部门寻求行政帮助,行政部门会利用行政手段为您维权;另外,您还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
对知识产权进行合理的布局,是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知识产权侵权问题的有效方法。这种合理的布局包括:了解主要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状况,在产品设计、投产上作相应规避,对于自主开发的新产品进行、多角度的申请专利保护等等。
如果说,知识产权的保护作用使得知识产权看起来像是一件坚固的“法律之盾”的话,那么当发挥知识产权的推动作用时,知识产权就看起来像是一把锐利的 “产业之矛”。
只有在商业竞争中发挥好了矛的攻击作用,才能更坚固盾的保护作用。我们可以简单算一笔账,任凭侵权行为的存在就等于放弃市场占有额,企业的同类产品如承认一个实力相当的竞争对手存在就等于失去半壁江山,更别说大规模存在竞争产品的情形;知识产权处理得当,还能给企业带来相当可观的利润。
您好,欢迎莅临联邦知识产权,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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