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节不同阶段的专利收费标准可以影响专利权人的专利行为。针对专利申请费,43.9%的专利权人认为“适当提高专利申请阶段费用能够减少低质量专利申请数量”,比不认可的高14个百分点。针对专利年费,61.8%的专利权人认为“降低年费将降低专利布局成本,加剧专利丛林效应”,比不认可的高51.8个百分点。专利年费缴费频次可适当减少。57.9%的专利权人认为应该减少专利年费缴费频次,比认为无需调整的高35.6个百分点。专利权人认为减少缴费次数有利于降低专利年费过期风险、年费管理难度和代理费支出成本的比例均超过60%。
欧盟专利申请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工作。制定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管理办法,充实局省知识产权合作会商内涵,统筹推进城市、县域、园区、企业及高校院所等试点工作,夯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基础。支持相关省份高起点谋划局省知识产权合作会商事项,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全力打造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长三角、成渝、海南自贸港等区域知识产权高地,加强对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知识产权工作支持力度。(运用促进司负责)各地区根据国家局统一部署,遴选推荐一批试点项目,努力打造工作亮点,形成可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负责)
欧盟专利申请针对该类申请进行从严打击、从严处置的相关措施:
①不予减缴专利费用;
②在公开渠道予以通报;
③在专利申请数量统计中扣除该类申请数量;
④取消取消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和优势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企业资格,以及中国专利奖申报、参评或获奖资格;
⑤不予资助或者奖励。已经资助或者奖励的,全部或者部分追还;
⑥同时对代理该类申请、严重扰乱专利工作秩序的专利代理机构,采取行业自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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