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物理学博士、复旦大学光学硕士
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武汉)有限公司部经理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中国区域主管,分析师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武汉代表处执行代表
2002年开始从事代理行业,具有代理师资格,知识产权 认证审核员资格。曾任职于上海商标事务所10余年,并担任其 北京分公司主管多年。长期从事申请、检索、布局、 风险预警、侵权分析及规避业务,并为企业提供知识产品
分析评议、知识产权非诉项目运作、及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服务。
承办过公司案件:微软公司、Intel公司、康宁公司、3M公司、松
下公司、华域汽车公司、中航商发公司等。
放弃权:可以书面声明放弃自己的专利权。质押权:可以将自己的专利权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针对美国337调查可向知识产权的行政部门寻求行政帮助,行政部门会利用行政手段为您维权;另外,您还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
对知识产权进行合理的布局,是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知识产权侵权问题的有效方法。这种合理的布局包括:了解主要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状况,在产品设计、投产上作相应规避,对于自主开发的新产品进行、多角度的申请专利保护等等。
如果说,知识产权的保护作用使得知识产权看起来像是一件坚固的“法律之盾”的话,那么当发挥知识产权的推动作用时,知识产权就看起来像是一把锐利的 “产业之矛”。
只有在商业竞争中发挥好了矛的攻击作用,才能更坚固盾的保护作用。我们可以简单算一笔账,任凭侵权行为的存在就等于放弃市场占有额,企业的同类产品如承认一个实力相当的竞争对手存在就等于失去半壁江山,更别说大规模存在竞争产品的情形;知识产权处理得当,还能给企业带来相当可观的利润。
您好,欢迎莅临联邦知识产权,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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