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平台
  • 咨询热线:027-8711 5868
  • 联系人:丁先生
  • Q Q:点击我发送信息
  • 电 话:0755-82480682
  • 传 真:0755-82480683
  • 邮 箱:info@fediplaw.com.cn
  •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金中环商务大厦4202室(地铁会展中心站E出口)

台湾欧盟专利申请-欧盟专利申请公司-美国联邦知识产权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
  •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金中环商务大厦4202室(地铁会展中心站E出口)
  • 主营:美国专利,商标,知识产权
业务热线:027-8711 5868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产品详情
  • 联系方式
    • 产品品牌:联邦知识产权
    • 供货总量:不限
    • 价格说明:议定
    • 包装说明:不限
    • 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
    • 交货说明:按订单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台湾欧盟专利申请-欧盟专利申请公司-美国联邦知识产权:
    美国专利申请,美国商标注册,美国知识产权

    《植物药研发工业指南》2016 版简介

          由于植物药的独特性,FDA意识到需要单独有一套区别于非植物药的监管政策,主要表现在基于大量的人用药经验和历史, 对 初 期 临 床 试 验 IND 阶段(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ns, INDs)药学和毒理研究要求相对宽松,但是作为药品上市(NDA 申请),安全性和有效性必须满足同样的技术指南。FDA 将植物药定义为“材料源自植物、藻类、大型真菌类,或这些的组合的产品”。新指南特别列出了各种类型:在 OTC 专论体系下的植物药上市申请;在NDAs(new drug applicatins, NDAs)下的植物药上市申请;在 INDs 下的植物药开发;在 INDs 下的临床 I、II、III 研究;以及植物药产品的NDAs。这些核心思想和理念均保持一致。









    FDA 希望通过和申办者有效而切合实际的沟通,共同推进植物药全程研究和评价。FDA 目前的植物药指南指出,在 IND 试验前、临床Ⅰ结束后、临床Ⅱ、Ⅱ A 结束后、Ⅲ期临床试验前,NDA 申请前,强烈推荐申报方与 FDA 相关部门沟通和咨询,获取建议后再进行研究。这些建议包括 IND 或NDA 提交的资料是否充分、临床研究设计是否合理,并建议在项目全程进行讨论。申办者应该根据OND 评审机构的提交所有相关研究资料,评估现有研究信息是否足够支持下一步的开发研究。

    建立适当的沟通机制,既可以提高新药开发的效率,避免申办方不必要的研究,也可以更好地确保审评指南的实施。我国药品技术审评部门和研究者应该积极借鉴此类做法,建立沟通机制和具体措施,以积极开放的心态,提高药的研发效率,降低研发风险。




    在中国,有两种申请的方式。一个是寻找代理商,另一个是个人或公司。由于申请的时间和人力成本相对较高,许多公司会选择寻找代理机构,而一些较大的公司有自己的法律部门来处理事宜。这是令人放心的。 。简要介绍申请的过程。如果您选择代理商来帮助您申请,您必须首先咨询您申请的产品是否符合申请的条件和范围,该类别属于上述类别。 。如果您正在咨询,不要只咨询一个,咨询很多。确认代理公司后,有必要签署佣金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于代理协议,它必须明确澄清保密义务并惩罚未履行保密义务。下一步是进行技术演示,并且必须告知代理人的过程和内容。然后是确定申请计划,然后根据国家规定的流程申请。

商盟客服

您好,欢迎莅临联邦知识产权,欢迎咨询...

正在加载

触屏版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