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 早在1996 年8月就开始启动起草植物药的相关指南,后经广泛征求意见,几经易稿,2000 年 8 月 在 网 上 发 布 了《 植物药研发工业指南》草案,在此基 础 上,2004 年 6 月 9 日,FDA正式发布了《植物药新药研究指南 》(Guidance for Industry Botanical Drug Products)。该《指南》的发布,不仅对美国植物药行业产生举足轻重的作用,也引起世界各国植物药相关管理法规发生不同程度的改变,对于中国的中药与植物药企业的新药研发、进入国际市场也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FDA 药的评价和研究中心(CDER) 于 2015 年 8 月17 日在网上发布了修订版的《植物药研发工业指南》(Botanical Drug Development Guidance for Industry ,以下简称“植物药指南”或“指南”),并在全世界范围内征求意见,经历一年多的征集意见和修订,2016年12月28日,FDA 网站公开了《植物药研发工业指南》的正式文本。在原版指南发布 12 年后,期间经过 2 个植物药 NDA 系统评价和系列 IND评实践,2016 版指南是其更新,充分研读指南对于植物药的研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植物药研发工业指南》2016 版简介
由于植物药的独特性,FDA意识到需要单独有一套区别于非植物药的监管政策,主要表现在基于大量的人用药经验和历史, 对 初 期 临 床 试 验 IND 阶段(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ns, INDs)药学和毒理研究要求相对宽松,但是作为药品上市(NDA 申请),安全性和有效性必须满足同样的技术指南。FDA 将植物药定义为“材料源自植物、藻类、大型真菌类,或这些的组合的产品”。新指南特别列出了各种类型:在 OTC 专论体系下的植物药上市申请;在NDAs(new drug applicatins, NDAs)下的植物药上市申请;在 INDs 下的植物药开发;在 INDs 下的临床 I、II、III 研究;以及植物药产品的NDAs。这些核心思想和理念均保持一致。
用知识产权构建发展“护城河”
2018年,全省企业发明申请名中,一半来自光谷,分别为斗鱼、华星半导体、华星光电、火通信和长江存储。
光谷发明申请量从2015年的9010件,增加到去年18057件,年均增长25%,占全省四分之一。近日,光谷获批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期3年。“三流企业卖苦力,二流企业卖产品,1流企业卖”。新经济的市场之争,终是之战。越是大企业,越需要用引的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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