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从武汉东湖高新区知识产权办公室获悉,光谷近日正式获批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示范期3年。
2015年11月,国家的知识产权局批准在东湖高新区设立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截至2018年底,光谷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有240家,从业人员达4190人,知识产权服务业产值达10.84亿元,知识产权服务覆盖代理、法律、咨询、商用化、信息和培训等6个领域。
作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光谷过去十几年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和创新。2006年,光谷获批全国的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园区”;2009年,发明专利申请到公开,光谷出台了全国首个高新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0年,光谷获批成为全国首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同年获批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质押的融资试点工作;2013年,获批建设国家专利导航光通信产业发展实验区和国家的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2017年,获批建设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
东湖高新区知识产权办公室主任何兆忠介绍,获批知识产权示范区3年内,光谷力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达到300家,从业人员达到5000人,年营业收入突破15亿元;发明专利申请量突破3万件,形成1个到2个具有全球技术比较优势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
FDA 早在1996 年8月就开始启动起草植物药的相关指南,后经广泛征求意见,发明专利申请费用,几经易稿,2000 年 8 月 在 网 上 发 布 了《 植物药研发工业指南》草案,在此基 础 上,2004 年 6 月 9 日,FDA正式发布了《植物药新药研究指南 》(Guidance for Industry Botanical Drug Products)。该《指南》的发布,不仅对美国植物药行业产生举足轻重的作用,也引起世界各国植物药相关管理法规发生不同程度的改变,对于中国的中药与植物药企业的新药研发、进入国际市场也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FDA 药的评价和研究中心(CDER) 于 2015 年 8 月17 日在网上发布了修订版的《植物药研发工业指南》(Botanical Drug Development Guidance for Industry ,以下简称“植物药指南”或“指南”),并在全世界范围内征求意见,经历一年多的征集意见和修订,2016年12月28日,FDA 网站公开了《植物药研发工业指南》的正式文本。在原版指南发布 12 年后,期间经过 2 个植物药 NDA 系统评价和系列 IND评实践,2016 版指南是其更新,充分研读指南对于植物药的研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专利有效期期届满指的是专利在检索日或者检索日以前,台湾发明专利申请,被检索的专利已经获得专利权,但是在检索日或者检索日以前专利权的有效期已经超过专利法所规定的期限。专利申请尚未授权是指在检索当日或者检索当日前,被检索的专利申请尚未公布或者已经公布但尚未授予专利权,该法律状态称为专利申请尚未授权。专利申请撤回或被视为撤回是指:在检索当日或者检索日前,被检索的专利被申请人主动撤回或者被专利机构判定为视为撤回。专利申请被驳回是指在检索当日或者检索日前,被检索的专利申请被专利判定机构驳回。专利权终止是指:在检索当日或者检索日前,被检索专利已经获得专利权,但是由于其未缴纳专利年费而在专利权有效期尚未届满提前无效。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是指:在检索当日或者日前,发明专利申请书申报材料,被检索的专利曾获得专利权,但是由于无效宣告理由成立,专利权被专利机构判定为无效。专利权利转移是指:在检索当日或者检索日前,被检索专利或者专利申请发生专利权人或者专利申请人变更。专利法律状态检索应用范围主要包括:技术引进、产品出口、专利预警、侵权、市场监管以及审查意见参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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