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知识产权局深圳代表处成立于2010年8月2日。它是经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批准的美国知识产权机构的深度办公室。
专利权是通过行政程序获得的权利。由于国家主权原则,一个国家的行政机关授予的专利在其他国家当然是无效的。因此,在本国或其他国家获得某些发明专利的外国人和外国组织在我国当然不受保护。同一发明只有在我国申请专利后,才能在我国享有专利保护。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局深圳代表处成立于2010年8月2日。它是经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批准的美国知识产权机构的深度办公室。它专门从事美国和世界其他国家的企业和发明者之间在专利、商标、版权代理和国际知识产权服务方面的联络工作。《巴黎公约》是迄今为止关于工业产权的主要国际公约。《公约》规定了国民待遇原则,办理美国FDA认证,即在保护工业产权方面,《公约》成员国应将给予其国民的权利和利益给予所有其他成员国的国民。即使他们不是《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只要他们在该成员国有住所或真正有效的工商机构,就应被视为《公约》成员国的国民。
办理美国FDA认证依照法定程序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办理美国FDA认证注册,允许发明人自行申请专利,办理美国FDA认证查询,获得授权后专利权归发明人所有,专利费用由发明人承担;由于其职务科技成果的属性,若该类专利转化实施,高校可获得象征性收益,但应在事先订立书面合同时对收益比例进行明确。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成立于2010年8月2日.是经国家工商总局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局)审批的家美国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驻深办事处。是专门从事企业和发明人美国及世界各国专利、商标、著作权代理,国际知识产权服务的联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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