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成立于2010年8月2日.是经国家工商总局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局)审批的家美国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驻深办事处。
国外专利申请注意事项
1.根据中国专利法第20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外国专利的,首先应当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然后方能申请外国专利;
2. 申请人在优先权期限内申请外国专利可享有原中国专利申请的优先权。若原中国专利申请已超过优先权期限但尚未公开,则在公开之前也可申请外国专利,但不再享有优先权;
FDA要求中国生产的一次性过滤式未取得NIOSH批准的口罩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方可被纳入授权范围内:
生产该产品的厂商针对其他型号的产品拥有一项或多项NIOSH批准;该产品拥有除中国以外的其他辖区的上市批准;或者,针对美国337调查,该产品的测试结果符合适用的检测标准,且可以提供一家可被认可且可被FDA核实的独立检测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以证明有意被纳入紧急授权(EUA)的尝试应根据《KN95紧急授权》的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并发送给FDA。FDA经在确认产品符合以上标准后,将产品纳入紧急授权(EUA)范围。
商标合法性的确认;合法性的确认须具有显著性,所谓显著性,系指商标本身具有与众不同的特性,能引起消费者的注意,且依一般生活经验加以衡量其外观、称呼及观念,与其所使用商品间的关系,针对美国337调查授权,足以同他人相区别。一个标记是否能注册取得商标权,针对美国337调查保护,首先要取决该商标固有的属性。商标通常依其显著性的强弱被分为四类,从有保护性到完全不具有保护性的商标,针对美国337调查评估,种为独创性商标或臆造文字(COINED WORDS);第二种为任意选定的或幻想性商标(ARBITRARY AND FANCIFUL MARKS); 第三种为暗示性的商标(SUGGESTIVE MARKS);第四种为描述性商标(DESCRIPTIVE MARKS)。种、第二种为强势商标,可注册疑问; 而第三、第四因属于弱势商标及通用标章,因此在申请注册时,商标常因此等因素而被回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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