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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备案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须知
※一、知识产权海关 保护备案的含义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按 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将其知识产权的法律状况、有关货物的情况、知识产 权合法使用情况和侵权货物进出口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海关总署,以便海关在对进出口货物 的监管过程中能够主动对有关知识产权实施保护。
※二、海关总署受理备案的知识产权类型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我国海关保护的知 识产权应当是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 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所以,以下知识产权可以向海关申请备案保护: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服务商标除外);
2、在世界知 识产权组织注册并延伸至我国的国际注册商标(服务商标除外);
3、国家知识产权局 (包括原中国专利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
4、《保护文学 和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成员国的公民或者组织拥有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三、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作用
1 、是海关采取主动保护措施的前提条件。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知识产权 权利人如果事先没有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备案,海关发现侵权货物即将进出境,也没有权力 主动中止其进出口,也无权对侵权货物进行调查处理。
2、有助于海关发现侵权货物。 尽管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在进行备案后,仍然需要在发 现侵权货物即将进出境时向有关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但是,从实践看,海关能否 发现侵权货物,主要依赖于海关对有关货物的查验。由于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备案时,需要提 供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状况、权利人的联系方式、合法使用知识产权情况、侵权嫌疑货物情 况、有关图片和照片等情况,使海关有可能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并主动予以 扣留。所以,事先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可以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的保护。
3、 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经济负担较轻。根据海关总署有关《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 规定,在海关依职权保护模式下,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提供的担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 元。如果知识产权权利人事先未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则不能享受上述待遇,必须提供与其要 求扣留的货物等值的担保。
4、可以对侵权人产生震慑作用。由于海关对进出口侵权货 物予以没收并给予进出口企业行政处罚,尽早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可以对那些过去毫无顾忌 地进出口侵权货物的企业产生警告和震慑作用,促使其自觉地尊重有关知识产权。此外,有 些并非恶意出口侵权产品的企业也可能通过查询备案,了解其承揽加工和出口的货物是否可 能构成侵权。
※四、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的程序
(一)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需提供以下文件:
1、申 请备案的每一项知识产权单独提交一份申请书;(备注:在海关总署网站的《知识产权海关 保护备案申请和查询系统》上填写申请人资料并打印出《申请书》)
2、知识产权的权 利证书或者证明;(备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还要提供外观设计专利公告复印件。专利授权 自公告之日起已超过1年的,还必须提交申请前6个月内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原件)
3 、申请人身份的证明文件;
4、备案代理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使用有关知识产权 或者合法进出口人情况;(有则提供)
6、进出口侵权货物的图片或者样品;(有则提 供)
7、关于侵权争议的说明。(有则提供)
注意: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 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的,必须由其在境内设立的办事机构或者境内代理人 向海关提出申请。
(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所需时间
法律规定:海关 总署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 定。(注意:海关总署驳回后,申请人重新提交或者补交申请文件的,海关总署审核申请的 期限重新计算)
实际:海关总署一般在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2个月内(以收到通知书 时间为准),做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
※五、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
备 案应当自海关总署核准备案申请之日起生效。在知识产权有效的前提下,知识产权备案的有 效期为10年,权利人可以在备案届满前6个月内,向海关总署申请续展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