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19年7月2日,美国《联邦公报》发布了美国专利商标局修改其商标注册相关规则的新闻。
截图来源:美国《联邦公报》网
文中表示:美国专利商标局修改了商标案件诉讼程序规则、依据有关国际商标注册的马德里协定提交申请的相关规则和与在美国专利商标局代表他人处理相关事务的规则。美国专利商标局提出,要求住所地不在美国及其领土内的商标申请者、商标注册者或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程序的当事人等,即外国商标申请者、商标注册者或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程序的当事人,必须由获得美国执业许可并在美国州系高法院具有良好信誉的执业律师(包括哥伦比亚地区或任何美国联邦或领土)代理处理相关事务。外国申请者、注册者、参与者须由美国执业律师代理的这一要求,将会给予公众更大的信心,外国申请者将不会因无效签名、使用不当等原因而遭遇申请无效,同时也让美国商标专利局以此管理机制更为有效地促使外国申请者遵守商标相关事务的法律法规。
修改后的规则将于2019年8月3日实施。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解析
1.外国企业或个人申请美国商标时,必须通过美国专利商标局注册的美国律师办理。
2. 未指定有资格的律师来处理相关事务,将导致商标申请的审查无限期搁置。
3. 关于使用证据要求将更加严格,经过处理过的照片是不能被接受的。
4. 已核准注册的商标,目前有可能面临注册后审查,即被要求重新提交部分或全部相关商品在美国的使用证据。